5)10.第十章_吃蜜 [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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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权这是嫌弃自己是个花瓶呢。

  “我大哥那是古板,他就是觉得男人都该有自己的事业,”周海荣说,“不过我跟他看法不一样,咱们家又不缺钱,人生苦短,就该及时行乐,每天累死累活的干什么。不过他既然开口了,你就随便学点东西,我最近经常不在家,你学个东西,就当打发时间了。”

  这其实算是剧情任务,因为原作里肖遥到了周家大宅以后,大伯哥周海权见他和他那个纨绔弟弟一样不学无术,就授意让他学点才艺,装点一下门面。肖遥最后选了钢琴。

  弹钢琴,一直是贫民出身的肖遥对上流社会的优雅才艺的重要幻想之一。试想一个花一样鲜艳的男子坐在钢琴前,黑白键弹奏起最动人的音符,简直就像是在拍偶像剧!

  他以前家里穷,学不起钢琴,如今可不一样了,如果学会了弹钢琴,以后豪门聚会的时候坐在那里弹一曲,那得多有逼格!

  不过如今的肖遥却是个钢琴高手,据他母亲郑妍说,他的音乐细胞来源于他父亲陈科……陈科是个钢琴老师,仪表堂堂,温文尔雅,郑妍说,陈科当年追她的时候,她还有点看不上,就是后来见到他弹钢琴的样子,一下子击中了她的少女心,选择了嫁给他。

  只可惜两个人在感情最浓的时候,陈科去世了,留下了孤儿寡母和那台立式钢琴。郑妍对于让他练钢琴似乎颇有些执念,别的都是随他的兴趣,唯有练钢琴是她从小就严格要求他的。好在他本人也很爱弹钢琴,琴艺娴熟……只是如今他却要隐藏好自己的好琴艺,做一个合格的花瓶。

  周家这种豪门大户自然不缺钢琴,周彤和周思语都会弹钢琴,就连周海权都会一点,不过周家三兄弟,弹的最好的是周海荣……这也是肖遥选择学钢琴的原因之一……投其所好。

  纨绔子弟在赚钱和立业上可能不如旁人,但是吃喝玩乐上绝对要胜过别人一筹。周海荣的钢琴在普通人看来已经学的算好的了,弹起来行云流水。

  于是周海权便开始经常在家里听到钢琴声,偶尔路过琴室,还会看到周海荣和肖遥并坐在钢琴前一起弹,弹的好听的是周海荣,弹的像噪音的,就是肖遥。

  情到浓处,教学个钢琴也是浓情蜜意,琴房里经常传出来俩人的笑声,肖遥学的好像也很认真,吃饭的时候手指头还会在餐桌上比划两下,指如削葱根,周海权看了一眼,想起这句诗。

  肖遥的手真是弹钢琴的料,十指修长,属于男性化的纤细,指甲打磨的极为齐整干净,散着健康的粉色光泽。胳膊稍微纤细了些,但匀称有肉,手腕上带了块表,一看就是周海荣送的,价值不菲。

  不过努力归努力,肖遥在钢琴上“还是不灵光”,“连最简单的调子都弹不成”。偏偏他又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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