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5、Chapter 55*_吸引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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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那些东西的下落。

  封匿名信,害得他阵脚大乱,卷入这起无厘头的凶杀案!

  市公安局。

  新轮的审讯开始。这案并不诡谲,花了二十天找到凶手,这破案速度可以说是非常快了。

  审讯室里,郑刚坚持了两天,始终保持着久的沉默,然后跟老父母通话后,终于熬不住了,怕加刑。五十说了:“伟仔被威胁了,又跑来威胁我。他要是自首,我也跑不掉。”

  他考虑到了很的可能性,自以为做了个天衣无缝的嫁祸计划,筹谋了整年,终于找到了合适的机。他把整个计划记在本,事发前,临时烧掉了。

  警察问:“你在他车直藏着,你怎么办到的?”

  “我说胃疼,有点不舒服,就裹着毯缩在他车后座缝隙里。”

  那审讯的警察大无语:“就这样?”

  “是……我说到那边了换我开。等我舒服点了我就开。他不高兴也没法,我是跑路的。”

  “那你去贵阳做什么?”

  “他本来想自首,觉得没有那么严重,我就说:‘你觉得自首了,你要是把辉哥捅出去,你觉得他放过我吗,而且你不觉得,这匿名信就是他写给我的吗,除了他,没有第四个知这件事了吧。’伟仔觉得我说的对。所以,我干脆叫他跟我去六盘水。他知我在六盘水有个亲戚,住山里,里还有旧房荒废了没住的。我跟他说,我可以躲到那里去,山里很锦鸡可以烤来吃。”

  警察拍桌:“野生锦鸡是保护动物。”

  “我没吃,”他缩了下头,“我没吃过。”

  包括怎么陷害,都是他花了年的时间想出来的“完美犯罪”计划:“我开始没准备痛下杀手的,我觉得辉哥可能动手,所以我给公安写匿名信的时候,也通知了辉哥。”

  “……所以高辉知他跑路对吧,你通知的?”

  “我不傻啊,我寄的匿名信!”

  “……”

  警察实在不知说什么好,匪夷所思,听说最开始那封信,是个局外写给伟仔的。

  伟仔自作主张,又把信偷偷放在刚的门口。

  刚收到信,第二天更是如法炮制的送了两封出去,封给公安,封给高辉。就这么蠢笨的罪犯,花了整年的时间想出来的招数,竟浪费如此的警力来破案!

  现实情况下,侦查不像电视剧里演的那么神乎其神,什么福尔摩斯,就能看穿凶手,他这儿没有这种能耐的,就是省厅专,破案也是靠经验,然后讲证据。光是直觉、怀疑,是无用的。

  有确凿的物证或证才能逮捕犯罪嫌疑。

  但正确的怀疑,能将他引向相。

  警察又问:“你在给他的信,都写了什么?”

  “好像是……我知你都做过什么,你的手里染了少鲜血,我手里有证据!如果想跟我交易,你就来马鞍山隧!大概是这样的。”他强调,“我不蠢,我要是直接告诉他伟仔被威胁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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