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百零一章 好久不见_大唐唯一的剑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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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孙大娘一曲舞毕,众人便一齐鼓起掌来。

  “好!”

  “公孙大娘的剑舞,果然名不虚传,让人看得如痴如醉。”

  对此,公孙大娘将长剑入鞘,朝众人一鞠躬,盈盈笑道:“承蒙各位厚爱,小女子感激不尽。”

  之后,众人又客套了几句话,她这才退了场,在旁边坐下。

  不知道是不是江亭云的错觉,她在退场时,似乎隐隐约约地瞄了自己一眼……

  江亭云没有深究,那究竟是不是错觉。

  “江兄,那我们……便继续回去喝酒如何?”

  见表演结束,李白醉眼微醺地说道。

  江亭云闻言一怔,随后便点了点头:“好……”

  他们刚刚准备站起来,这时候,却听到旁边传来了声音。

  坐在那边的人比他们更早地站了起来,笑道:“我听人说,李白的诗,乃天下一绝。而公孙大娘的剑舞,同样也是天下少有之奇观。

  今日,白兄得见公孙大娘之剑舞,是难得的机会。不如,我们便请他为我们作诗一首,助助兴如何?”

  “好!”

  “我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很快,赞同的声音便此起彼伏起来。

  对此,许丈人也是欣然说道:“好!李白的诗文,我是篇篇都喜欢啊!”

  现场的氛围一片祥和,就连公孙大娘闻言,都颇为期待地往这边看了一眼。

  李白的名声,她还是听过的。

  在场的人中,只有三个人表情有异。

  其一是江亭云,其二则是李白。

  江亭云不着痕迹地撇了李白,果然,李白此刻的神情,隐隐有些怒气。

  江亭云是了解他的,知道他此刻的心理。

  李白这个人,很喜欢写诗。

  但写诗是一种相当靠灵感的行为,灵感来了,怎么写都好,而要是没有灵感,就算是诗仙,写出来的东西,也只是堆叠辞藻之作罢了,不值一提。

  那种时候,连写诗本身都是一种折磨。

  而李白,更是那种极其依赖灵感的类型。

  他的灵感要是来了,“李白斗酒诗百篇”,而要是没有灵感,喝到烂醉如泥,也不愿意写一个字。

  当然,他这种“不愿意”是有例外的,如果是朋友的请求的话,即使没有灵感,也愿意写出几首诗来。

  但是现在看来……邀请他写诗的人,明显不是朋友啊。

  而且,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特性,那就是,特别讨厌别人命他作诗助兴。

  这可能会让他觉得,自己被当成工具人了,而没有人想当工具人的。

  嗯……他这种心理其实也很容易理解,很多人小时候,都有那种,被父母命令,在客人面前表演才艺的经历。

  而对于那种经历,绝大部分人是厌恶的,而李白,只是属于那绝大多数的孩子之一罢了。

  江亭云以及他的朋友们是知道这一点的,因此,以往他们在一起喝酒的时候,都会尽量避免出现这种情况。

  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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