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六十三章 救人一命_我就是死亡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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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对手劈成两段前,有个人及时挡住剑锋。

  “熔炉的弗雷伯格!”旁边围观的其他先锋军少年武士中,领头的灰发青年看看橘发的高大少年,又看看对位的蓝发少年,“矿区的阿玛斯!开始!”

  没有动作,没有斗气,没有绚丽的魔法效果。

  两个少年就是四目相对,盯着对手,完全无视了甲板上的长剑。

  船舱里陷入诡异的寂静,还有四个差不多年纪的少年武士,聚集在船舱稍远的地方围观,此时连大声喘息的人都没有。

  两百个先锋军里,能来参加这个小团体聚会的九人,就是至少斩获了一颗死亡骑士的头颅,获得了新铸的第一批指环并当选队长的精英。

  当然的,要砍下一个死亡骑士的首级,哪怕是靠杀气偷袭和群殴暗算,那也是有家传戒指,有过人的武技,至少也是之前手里沾过血的人才能办得到。

  而人天性喜欢拉帮结派,都细分到了先锋军这种秘密结社的地步,依然还能分出阵营来。

  比如出身熔炉,在武器店老板调解下长大的一群。和出身矿区,在黑暗的地穴里跟着自己的矿区队长奋战地穴蜘蛛的一批。

  总之,能站在这里的每一个少年都有自己的历练和传承,每个人都是自己故事的主角,那自然不会相互服气。聚在一起了,就一定要分出一个头领来。

  不得不说,用战功,斩获首级的数量,来排列座次,是最容易让雄性接受的方式。

  但即使如此,依然会有挑战者。

  尤其是当出现,熔炉的弗雷伯格和矿区的阿玛斯,两个地区的少年头领,都砍下了五颗死骑脑袋这种僵局出现的时候。

  玩一场游戏就是决定到底谁说了算的好办法了。因为够快!

  在先锋军古武术的传承者对战的时候,除非是训练,或者双方知根知底,实力在伯仲之间,而且都很菜的情况下,否则是很难出现你一个剑势我一个剑势,来来回回几十招打得难分难解的情况的。

  强就是强,弱就是弱,杀气的多寡一望便知,一剑足以分出胜负了!

  此时也是如此!

  只在阿玛斯发出杀气的瞬间。弗雷伯格就看到了自己的死。

  他看到对面的蓝发少年拔出长剑,迎头斩落,将自己的首级干净利落取下的死亡幻象!

  而这还只是第一剑!只是个开始!

  第二剑!从右边肋骨间刺入,刺破肺叶,接着剑锋逆上,混合着冲出肺泡的血水一起上撩,劈开他的胸腔,从喉咙口一刀拉出来,在耳边呼唤出尖啸的血风!

  第三剑!直插心室,从后背捅出来,整个人被突刺顶得飞起,连带身后的护卫一起串成个葫芦,死死钉在船舱的墙壁上!

  第四剑!剑尖如同蛇的信子一样探向腹股沟,但却在半途突然上扬,距离刚刚好够剑锋从中线抛开他的颅骨,将半边脸从面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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