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百零一章:放手机的方法_十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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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询了警务系统内的案子,发现我们正在侦办一起杀人案,其中尸体还没有找到,便怀疑这双人手就是我们要找的尸体,就把我们叫过去了。根据南城区法医在现场对手骨的初步检验,确认这手骨属于一名男性,年龄在26岁左右,身高应在170至175公分,这些点和我们案子里的死者秦波生前的体貌特征很相似。

  “南城区……”张山打开手机里的高德地图,直接把地图缩小,展现出整个乌市的全貌,地图上红色的标记是正在高速移动的警车,代表着他们当前的位置,他上下滑动着手机屏幕,在乌市城区的最南方,他找到了南城区这个地方。

  南城区,顾名思义,就是因为他位处于乌市的最南方向才会被以此命名,而案发的第一现场长湖区距离南城区的直线距离有30多公里,凶手的作案轨迹跨度未免也太大了吧?

  “南城区的和长湖区的直线距离有三十多公里,凶手为什么会选择在南城区抛尸?”

  经过南城区法医根据手骨所推论出的死者生前的体貌特征,张山基本已经断定,这具手骨就是他们所要找的死者“尸体”的一部分,他本对凶手抱有一丝幻想,觉得他可能会选择整体抛尸的方法,直接把被害人的尸首一起抛尸,可万万没想到,凶手在拉走被害人尸体以后,竟选择了分散抛尸的方法,在现场竟然只找到了一名被害人的手骨。

  人还没到现场,所以对于一切他们都没有任何发言权。

  安城支队的外勤组比张山等人早到了一步,帮着南城区的刑警清理着现场并了解着具体的过程,接下来要怎么做,还得等陆羽这个支队长到了以后再说。

  这是一处低矮的居民楼,是上世纪90年代的建筑风格,最高的楼层是5层,小区内没有电梯,就连小区的入口处也没有设置拦车杆,他们很轻松的便开车进入了小区的内部,经过了一段狭窄的甬路,警车最终随意的停在了案发单元门门前的垃圾堆前方,因为这个小区规模太小,里面一个停车位也没有,只能选择把车停在这里。

  本就不大的小区来了一帮警察,还塞进来六七辆警车,一下子就显得热闹了几分,清一色穿着警服的人在垃圾桶附近忙活来忙活去,几个带着帽子的刑警还在低声交谈着什么,有人说话,有人拿着笔记录,这是南城区的刑警在和安城刑警做案件的交接。

  待陆羽的车辆到了,一个刑警立刻走上前去把陆羽的车门打开,道:“陆队长,这是南城区的刑警支队1队的大队长丁文志,这是我们的支队长。”

  “您好陆队长,久仰大名了。”按照级别,大队长要比支队长低一级,正所谓官大一级压死人,哪怕他们两个人不隶属于同一个支队的管辖,丁文志也得尊称陆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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