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百零四章 狐臭_红警军团在废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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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怎么可能嘛。

  “不过这也只是时间问题,拥有数个高阶丧尸规模最庞大的尸群已经被我军消灭,零散残存在城市内的丧尸已不足千万,一两个月内就能将其歼灭。”

  沈林不知道他这一番话对镇民们造成多大的冲击,千万丧尸?光是幻想一下千万丧尸的场面就已经让他们快要吓晕过去,可在沈林的嘴里这千万丧尸像是稻田里的稻草只等收割一样。

  沈林这番话没有任何夸大,但他也承认,他是故意这样说的,展示他的军威之盛,让刘家镇的人开开眼界,知道什么才叫所向无敌的钢铁之军。

  为何要这么做,沈林的目的很简单,他想把刘家镇所有的幸存者都‘拐’走,填充梁市的人口,尽快完成任务要求的三十万目标。

  梁市很大,资源丰富,现在就是缺人去开发,去激活这颗西北明珠。

  不然他何必费这么大劲调动千军,飞机坦克近乎倾巢而出,就是为了从心里征服刘家镇的镇民,抓捕那伙劫掠人口的匪徒是次要目的。

  “长官让我开了眼界了,原来就在刘家镇旁边还有一位强邻,若早知道何至于困顿至此?”刘显义感慨道。

  “正事要紧,人是什么时候失踪的,走得哪条路,请详细告诉我。”见居民们已经被镇住了,沈林见好就收,这支部队站在这里就已经足够,比说一千句话都有用。

  刘显义连忙将他知道的消息全部透露给沈林。

  沈林又问:“有没有失踪者近期穿的衣服,给我找几件来,味道越浓郁越好。”

  “长官稍等。”刘显义立刻去安排,片刻后,一个肥胖的中年妇女拿着一件贴身衬衣过来,隔着十几米沈林就闻到浓郁的狐臭味。

  强忍着没有捏住鼻子,吹了声口哨,已经进阶成英雄级单位的警犬大黑闪电一般从队伍后方跑过来。

  “好快啊!”

  “卧槽,这警犬,比牛犊子还大,背上这肌肉,我的天哪,吃激素长大的吧?”

  镇民们小声惊叹着。

  进阶成英雄级单位后,警犬体型变得更加夸张,已经超越了犬科的基因极限,和雄狮差不多大,纤细的腿部也变得强壮有力,爪牙越发锋利,脸上的表情要不那么憨厚,变得凶残一点,就更像是巨狼不像狗。

  “长官,您一定要救回我家男人啊,没有他我可怎么活呦。”

  “大婶你放心,我一定会尽力而为。”

  “大黑,记住这个味道,找到这件衣服的主人!”沈林脸上带着喜色,这气味太浓郁了,一两天估计都散不掉,有很大机会借此找到劫掠人口的歹徒。

  大黑嗅了一下,把这个味道牢牢记住,实在是忍不住干呕了两声。

  犬类的嗅觉比人类发达几百倍,英雄级警犬大黑的嗅觉又比普通的警犬发达百倍,闻这么恶心的味道简直是一种折磨。

  警犬的使命还是让它忍住了恶心,循着气味慢慢走向远处。

  临行前,沈林说道:“那伙歹徒穷凶极恶,为了确保镇上居民的安全,我提议,留下一百名战士,两辆坦克和五架直升机保护镇民的安全,等待我们抓住凶手再撤军,刘镇长意下如何?”

  “长官一番美意我们怎么会拒绝呢,多谢长官。”

  “那好,我现在就去追查了。”

  “长官慢走。”

  部队来去如风,留下一部分军队保护刘家镇,沈林带着大部队追寻味道去了。

  其实留下部队沈林也是藏了心机的,通过初步接触,镇民们心里已经建立了部队无可匹敌这一信念,但对部队的畏惧多过尊者。为了消除这种畏惧,建立信任,就必须要让军队融入镇民的日常生活中,要让镇民知道,这只军队虽然强大,但是可靠,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不会依仗力量作威作福,最后让镇民对沈林部心悦诚服,甘心投靠,这才是沈林的终极目的。

  经历了这么多,沈林也早就不是天真的少年,心机手段一样不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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