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464章草原第一勇士_大魏能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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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脉的人,天地厌之!

  这个混血青年原本姓李,是右校王李云的嫡亲孙儿,也就是大名鼎鼎的飞将军李广的后代,因为身份特殊,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到匈奴王庭居住,成了大单于身边的一名近侍,其实就是做人质,这也是匈奴人控制李家的手段之一!

  小孩的可塑性是很强的,天天和匈奴人生活在一起,住帐篷,啃肉腥,再加上本身的汉人血脉已经很稀薄,久而久之,他也被同化了,无论是生活习惯,还是内心深处,完全以匈奴人自居,并放弃本名,改叫乌维,匈奴语荒野孤狼的意思。

  “无论乌维,还是李无伤,我都是公认的草原第一勇士,这个称号是我用弯刀、弓箭打出来的,与名字无关!”乌维的声音就像射出的箭簇一样,锋利、坚硬、无情,体现出强烈的自信,可内心深处究竟如何,只有他自己知道。

  无论在什么时代,混血儿都是一种尴尬的存在,乌维也不例外,自幼,匈奴人管他叫小汉蛮,处处欺凌,真正的汉人又视他们李家为叛国者的后代,是混血的杂种,同样不与接纳,所以他和他的族人们只能生活在夹缝中,永远的低人一等。

  正是这种歧视,深深刺激了乌维的自尊心,从小他就苦练骑射,处处要强,不断的逼迫自己强大、强大、再强大!

  就像一头真正的草原孤狼那样,浴血厮杀,千里独行,如果做不到,那就是死路一条!

  也许是祖先神勇的血脉复活了,从十几岁起,乌维的骑术、刀法就压服同龄的所有匈奴人,尤其是一手连珠快箭,百百中,更是冠绝草原各部,十八岁时就弯弓射下了天上的巨雕,赢得了射雕手的荣誉称号!

  后来大单于于夫罗死于箭疮崩裂,匈奴王庭大乱,乌维就趁机逃了出来,回归右校王部落,这几年来就是他带着部落勇士,四处征战杀伐,打败无数强敌,吞并一个又一个部落,可以说,右校王部能有今天的地位和实力,乌维居功至伟!

  “既然是李云的孙子就好,右校王部能有今天,其中的来龙去脉想必你很清楚,呵呵,小孩子不听话,该打打屁股了!”萧逸伸出手来,狠狠做了一个掐断的动作,而后双眼望天,一副你自己明白的样子。

  右校王部能展壮大,完全是沾了雁门大战的光,别的部落全都损伤惨重,唯独他们躲在后边,不伤一兵一卒,还趁着匈奴王庭大乱的时机,又收编了不少败兵,这才慢慢崛起……

  而且这几年时间里,萧逸在暗中没少对他们进行帮助,大批的盔甲、武器、粮食、药草都通过梁家的商队,由雁门关出塞,源源不断的运到右校王部落里,然后换回战马、牛筋、牛角等战略物资,正是靠着这种走私交易,李氏一族才不断的展壮大,最后和左贤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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