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七章无题_一个人的抗日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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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开头是反对这个想法的。然而后来日本人对这个问题的政策改变了,于是把苏门答腊从马来亚分离出去,置于一个独立的军事政权的统治之下。荷属婆罗洲、西里伯斯和小巽他群岛则置于一个日本海军管制机构的统治之下,其司令部设在望加锡。

  1942年9月,按照日本的形式改组了当时的司法制度,设立了一个日本军事法庭,以处理违犯军纪的事件。并在随后颁布了一部严厉的新刑法,警察部也进行了改组,在各个城镇和乡村建立了一支警察辅佐部队。象在所有的日本占领地区一样,警察和司法事务的主要权力都掌握在宪兵队手里,他们采用一贯的凶残手段来行使这种权力。为了便于进行活动,他们培训人员并建立了一个爪哇分部,这个分部尤为一般老百姓所痛恨和害怕。

  日本征服的社会影响是深远的。所有的荷兰官吏都被撤职,和荷兰平民一起被拘留起来,共计六万多人。荷兰官吏由日本人接替,这些日本人主要来自日本本土、朝鲜和福摩萨。在1945年,有二万三千多名日本人受雇于日本军政监部。爪哇人和其他土著居民大都只限于担任军政监部内的低级职位。少数允予担任较高职位的人员,身边都有日本顾问。象在马来亚一样,日本人严厉地打击在爪哇人数相当多的欧亚混血种人,日本人怀疑和讨厌他们,认为他们是保持西方影响的祸根。很多人被监禁或拘留,其余的则遭到严密的监视。后来,这种严厉的对待有所改变,因为日本人发现欧亚混血种人对他们是有用的。广大的华人也受苦很深,那些有亲重庆嫌疑的人由宪兵队加以处理,而一般的华人则被强迫加入那些支持日本人以及日本人在中国建立的政权的组织。

  日本的教育政策按照它一贯的方针进行。和在其他日本占领地区一样,所有的学校起初都被关闭了,后来又重新开办。课本和课程经过修订,以灌输反西方、亲日本和泛亚主义的思想。禁止使用荷兰语,而以日语和印度尼西亚语(马来语的变种)为官方语言。建立了图书检查制度,报纸和电台则置于日本人的控制和操纵之下。对收听盟国广播和散布所听到的任何消息的人,规定处以死刑,而且经常如此执行。

  这样,东印度群岛的土著居民看到了旧的社会秩序被推翻了。尽管他们自己也受压迫,如果被怀疑有任何同日本统治敌对的行为就要受到残酷的处理,可是他们看到欧洲人、欧亚混血种人和华人的遭遇更惨,日本人并且怂恿他们把那些人看作外国人和下等人。

  在语言方面,由于荷兰语还没有成为东印度群岛的通用语,不象英语那样在马来亚和菲律宾已成为通用语,因此日本人在禁止使用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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